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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夫妻婚後個人財產證明能讓特定財產不被分割嗎?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15W

拿出夫妻婚後個人財產證明能讓特定財產不被分割嗎?

一、拿出夫妻婚後個人財產證明能讓特定財產不被分割嗎?

1、拿出夫妻婚後個人財產證明能讓特定財產不被分割,這是由於需要被分割的是那些共同財產。

2、以下財產通常可以被證明是個人財產

(1)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由於這類費用是公民因個人身體健康受到傷害所依法獲得的補償,理所應當歸受到傷害的公民個人所享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的身體健康受到傷害,依法所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同樣也只能歸受到傷害者本人所有;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如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其遺產只歸已婚的夫或妻一方繼承或者受遺贈,夫或妻一方便享有所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的所有權。這一規定尊重了贈與人和立遺囑人的意願;

(3)夫妻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供夫或妻個人使用的生活消費品,如衣物、飾物等。這類財產在使用價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雙方通用或者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應屬於夫或妻一方個人所有;

(4)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其他一方個人財產,是指依照其他有關法律規定而歸屬於特定行為人本人享有所有權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因參與體育競賽活動取得優勝而榮獲獎盃、獎牌,這類物品記載着優勝者的榮譽權,其財產所有權應當歸享有該項榮譽權的夫妻一方。

二、個人財產通常有哪些?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男方、或者是女方,可以拿出相關證明特定財產是屬於自個人財產的證據,那麼可以使得此部分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不會被分割。根據規定,對於那些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一方無法拿出相應證據的情形下,該財產通常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