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要離婚一方不離怎麼辦
如果一方堅持不離婚的話,建議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與對方離婚;在訴訟過程中,雖然對方在第一次起訴的時候不同意離婚,法官很大概率會判決不準予離婚,但是該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後,可以第二次起訴,在第二次訴訟中,即使對方還是不同意離婚,但是法官也一般會判決准予離婚。因此,在面臨對方一直拖延的狀態時,起訴離婚是最省時的辦法。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夫妻離婚補償費怎麼約定
離婚過錯補償什麼時候給,要依據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訴離婚的在起訴離婚時提出,如果是協議離婚的,按協議的時間給付。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而另一種是屬於訴訟離婚,在一方想離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之下是可以走第二種方式處理,但前提需要有合法的證據,如果證據不齊全第一次是不會判離婚的,所以,在起訴時一定要多方面的收集證據,這樣才能獲得法律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