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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能不能要回彩禮 | 女方提出離婚

欄目: 彩禮 / 發佈於: / 人氣:1.34W

女方提出離婚的情況下,男方能否要回彩禮要視情況而定,只有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或者雖然辦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實質在一起生活,不返還彩禮可能導致男方家庭困難的情況下,才能要回。根據上述規定,女方提出離婚的,只有在雙方登記之後未共同生活或者因為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能不能要回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