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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彩禮返還的標準是什麼

欄目: 彩禮 / 發佈於: / 人氣:9.98K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第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第二、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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