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民事訴訟狀範文離婚財產清單的內容有哪些?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1.52W

民事訴訟狀範文離婚財產清單的內容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狀範文離婚財產清單的內容有哪些?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二、離婚起訴書怎麼寫

離婚起訴書,指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因離婚或離婚後財產、債務、子女撫養教育等事項發生爭議,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依法裁判的訴訟法律文書。提起離婚訴訟的原告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以及副本各一份,離婚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以及相關證據;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離婚財產分割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涉及到夫妻雙方不能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的,則需要結合實際由司法機關來進行司法判決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