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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財產父母和妻子比例是怎樣的?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5.9K

一、分配財產父母和妻子比例是怎樣的?

分配財產父母和妻子比例是怎樣的?

分配財產父母和妻子比例是相等的,如果是遺囑繼承,那麼就按照被繼承人員的分配比例來進行雙方當事人繼承的情況。

1、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遺產繼承的類別有哪些?

1、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2、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後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3、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父母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法律制度。該制度的設立是基於,繼承權的行使主體應為實際生存,若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顯然無法行使繼承權利。為了保障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物質及經濟利益,因而設立了代位繼承製度。

日常生活當中,在財產進行分配的時候,可能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離婚,其實不僅僅是有這種情況,在發生遺囑繼承的時候也是存在着財產的分配,這個時候也會涉及到比例問題,一般情況下遺囑的內容都會將這個比例具體約定清楚,否則的話就按照法定繼承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