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虛假地址註冊營業執照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虛報註冊資本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二、企業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
(10)許可項目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複印件。
三、可以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情形有哪些?
1、虛假註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註冊資本證明等)騙取註冊的情形。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類型所共同採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業,凡以虛假註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並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2、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
3、不申請註銷。即已經破產或者解散清算結束後卻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對此名存實亡的企業,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
4、逃避年檢。企業年檢制度,意在年度審視企業經營狀況並就此備案公示,這是國家管理企業並維持企業經營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數國家的企業法律皆有類似的制度。企業若是以虛假手段通過年檢或者乾脆不參加年檢,將有可能受到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5、濫用執照。執照頒發的對象是特定的,執照上面的內容亦是經過特定審視而特別加以記載的,且執照本身原則上不得作為謀利的手段,任何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行為,皆實質破壞執照頒發的秩序,皆有可能引發營業執照之吊銷。
6、非法經營。
不管是註冊哪一類型的公司,甚至是註冊個體工商户,前提條件都是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信息應該跟公司的實際信息是吻合的,在辦理好營業執照以後,公司登記主管部門會不定期對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檢查,所以用虛假地址註冊公司的做法,沒有任何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