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拍賣標的流程:1.委託人委託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時,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2.拍賣人應當對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進行核實。拍賣人接受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拍賣合同。3.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鑑定的,可以進行鑑定。4.鑑定結論與委託拍賣合同載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