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含義是什麼

欄目: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95W

未生效合同理論上來源於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區別。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權利義務開始發生法律上的效力。成立與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分屬合同法的不同範疇,屬於不同的制度

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含義是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