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主要有以下幾點:1、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2、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確定。3、當事人沒有約定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