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目的,明確彼此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