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什麼是承諾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7W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
承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承諾只能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
(2)承諾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約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約的有效期內向要約人作出承諾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
(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
在實際的交易中,有些合同的訂立只要一方發出的要約經對方承諾即可完成,但更多的情況是要經過一方要約,另一方再要約的多次反覆的過程,最終使要約得到承諾,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什麼是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