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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是什麼?

欄目: 破產清算 / 發佈於: / 人氣:2.34W

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是什麼?

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是什麼?

申請破產的程序是:

1、由債務人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2、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3、法院決定受理的,及時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4、制定和執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5、破產程序終結,申請註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後,由管理人執行。管理人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實施多次分配的,應當公告本次分配的財產額和債權額。管理人實施最後分配的,應當在公告中指明,並載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二、公司破產法人會坐牢嗎?

公司倒閉法人不要坐牢。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倒閉的,應當依法進入清算程序,公司資不抵債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實施的行為觸犯單位犯罪的,對法人判處罰金。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公司的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因此公司破產之後,法人不需要坐牢。公司資不抵債,需要進入破產清算環節,由有關機構及專業人員組成清算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