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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開展經營活動 | 公司在清算期間

欄目: 破產清算 / 發佈於: / 人氣:1.48W

清算期間,公司法人人格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清理債權債務的職權亦歸於清算組進行,為防止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公司已解散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處理債權、債務;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因此,所以,公司在清算期間只能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否則該行為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並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公司在清算期間,能否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