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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程序是怎樣的 | 公司清算的順序是什麼

欄目: 破產清算 / 發佈於: / 人氣:1.74W

公司破產解散時,要進行清算。本站小編和大家一起談談“什麼是財產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麼?”、“公司清算的清償順序是什麼?”等等,作了一名員工或公司股東,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順序和程序等問題,也就可以很好的維護我們自己的利益。下面小編就介紹一下。

公司清算的順序是什麼?清算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清算的程序是怎樣的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或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登記債權。債權人申報期債券,應當説明債券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4、制定清算方案,財產處理應依下列順序安排:第一順序,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第二順序,按第一順序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一順序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5、確定並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確認後,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行。

6、清算報告。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其內容大體包括:

⑴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⑵清算組的組成;

⑶清算的形式;

⑷清算的步驟與安排;

⑸公司債權債務的確認和處理;

⑹清算方案;

⑺清算方案的執行情況;

⑻清算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

⑼其他有必要説明的內容。

7、註銷登記並公告。清算結束,應將經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確認文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條【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破產申請】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註銷】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清算的順序是什麼

公司清算中剩餘財產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償順序配,應當遵循以下規則,即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這裏所指的剩餘財產,是指公司財產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未作清償的不得分配。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這是公司清算時,公司財產的法定清償程序,它是根據公司債務的性質,全面衡量其輕重而確定的,與一般的債務清償順序是不一樣的,應當重視其特點。

公司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財產作價和清算的依據,債務清償,剩餘財產分配等事項。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組的成立情況、清算工作的開展、資產及負債情況、債務的處理、剩餘財產的分配等。

公司財產的清償順序:

(1)支付清算費用

(2)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繳納所欠税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看了以上的“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公司清算的清償順序”等問題的論述,我們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順序主要是支付清算費用,其次才是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才是税款,債務和股東分配財產。程序按公司清算法定程序走。本站向各位説明,若是您有相關權益受損,您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具體詳細事宜,可以登錄本站網站,查詢相關法律規定,也可以在線諮詢專業律師,有效解決現有問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莆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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