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申請破產清算材料需要準備哪些呢?
你好,司法實踐中申請破產清算準備的材料很多,主要包括:1.股東會破產決議;(律師製作、股東簽字)
2.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律師製作、蓋公司章)
4.公司職工情況(包括姓名、姓別、年齡、工作年限、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繳納等)和安置預案; (律師根據公司財務和合同檔案資料製作、蓋公司章)
5.公司虧損情況的書面説明(律師製作、蓋公司章),並附會計報告(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製作);
6.公司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製作或律師製作、蓋公司章)
7.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户的情況,包括開户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8.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律師製作、蓋公司章)
9.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律師製作、蓋公司章)
10、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律師製作、蓋公司章)
11.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律師製作、蓋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