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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公告登報之後怎麼解決

欄目: 破產清算 / 發佈於: / 人氣:7.25K
公司清算公告登報之後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公司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公司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