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到哪裏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門開具的,到工商部門開具股東出資證明需要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
2、委託書(蓋紅章,最好帶着公章去);
3、受託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二、股東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或抽逃出資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補足出資、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28條第2款、《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3條第1款、第19條第2款規定,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補足出資,並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股東以訴訟時效為由對出資義務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限制股東權利
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6條、第17條的相關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解除股東資格
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7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清償公司債務
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3條第2款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公司清算時繳足出資的義務,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股東出資不實怎麼維權?
1、足額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出資不實的股東及時補繳不足部分,並要求出資不實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足額出資的股東可根據公司章程主張權利。
3、實繳出資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額出資股東追繳出資或滿足條件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如果股東需要開出資證明的話,就得到工商部門去辦理,一般只要股東有履行出資義務,工商局都會給開具出資證明的。另外就是股東如果出資不實的話,股東本人得承擔對其他股東的違約責任,這種行為也會影響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