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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公章的情形會構成犯罪嗎?

欄目: 公司經營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61W

一、擅自使用公章的情形會構成犯罪嗎?

擅自使用公章的情形會構成犯罪嗎?

情節嚴重的話可以構成犯罪,這個需要結合自己的目的和程度來判斷。私用公章本身不算犯罪,但私用公章通常是其他犯罪行為(如挪用公款罪、私放在押人員罪)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按那些罪處罰。取證可以調取監控,或是問責相關責任人或使用人。如果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只能根據公司內部規章給予內部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公章丟失如何補辦?

首先,及時在公司註冊所在地或公章遺失發生地的的公安分局治安科特種行業管理部門或派出所報案、登記廢止。

注意:

1、攜帶法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2、同時查詢公章編碼。(可查到以前蓋章文件查看,或公安窗口查詢);

3、有相關用章過程中文件的,及時辦理變更。

其次,應在在省市級報紙刊登遺失聲明,聲明遺失公章作廢;同步,應通知所有往來客户,特別是合同執行中的客户,公司公章已丟失,請客户注意核實來函的真實性。

最後,到公安機關備案,申請重新刻制公章。

注意:需出示已生效的登報申明文件等,包括: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證;

3、經辦人身份證;

4、加蓋法人私章的法人委託書(含法人簽名);

5、遺失登報證明及登報報紙(如地區級報紙浙中新報、金華日報等)

拿到治安管理科審批通過核發公章的《刻章許可證》,改變公章樣式,重新刻章,並通知到相關業務往來單位。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章是不能進行私用是屬於公司的管理制度,如果因私用導致公司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損失,尋麼就會構成刑事犯罪,一般情況對公章進行私用的情形是不會按犯罪來進行處罰的,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