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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合併財務如何處理

欄目: 兼併收購 / 發佈於: / 人氣:1.7W

如果是兩個單位合併,a單位帳合併到b單位帳,a單位帳面應收、應付款直接併入b單位帳中,合併以後即作為b單位應收、應付款處理即可。如果原來兩個單位互有往來帳項,在合併時先對衝。
終結賬時,對已完工的項目,“撥入專款”與“撥出專款”、和“專款支出”對衝,工程項目未完工前,賬户餘額結轉下年。由於原單位均撤銷,即不復存在,而合併後的單位是個新的單位,應該重新設帳。
法律依據《公司法

行政單位合併財務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