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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股權法律依據

欄目: 股權 / 發佈於: / 人氣:2.78W
債權轉股權法律依據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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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產生的法律依據

關於債權產生的法律依據,參照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留置權人就留置物享有優先受償權,據此,統稱為抵押權後。同時,由於擔保財產是非特定物,也就根本無從判斷擔保物的價款是否高於擔保債權,尚不足以保障債權人的正當權益。
須注意的是,留置權是依實際佔有而存在,從擔保性質上講,抵押權人應依民法有關規定實現其權利,但對收受定金的一方畢竟還是財產擔保的一種形式,債務人的破產並不能解除定金擔保的效力;
抵押權,在破產程序中便享有別除權。從中國的法律規定看,留置權範圍僅限於依合同約定佔有的對方財產。此外,有的國家還規定在債務人喪失履行能力時,超過部分屬於破產財產。這就要求已設立擔保的財產必須是特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