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資本變更税務要怎麼處理
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税務登記機關填報《税務登記變更表》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並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①工商變更登記表及工商執照(註冊登記執照)複印件;
②税務登記機關發放的原税務登記證件;
③税務登記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流程:納税人辦理變更登記時,應當向主管國家税務機關領取變更税務登記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加蓋企業或業主印章後,於領取變更税務登記表之日起十日內報送主管國家税務機關,經主管國家税務機關核准後,報有權國家税務機關批准予以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税務機關領取填發的税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並按規定繳付工本管理費。
二、註冊資本變更税務登記證是否需要變更?
需要,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公司註冊資本變更需要辦理税務變更登記(記載有註冊資本金項目),不辦理會產生罰款。到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變更手續主要是: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2、驗資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3、股東會議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及複印件;
4、變更前税務登記正、副本原件。
三、納税人的情況發生以下變化應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一)改變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名稱;
(二)改變法定代表人;
(三)改變經濟類型;
(四)改變地址或經營地點;
(五)改變生產經營範圍或經營方式。
(六)改變生產經營期限。
(七)增設或撤消分支機構。
(八)電話號碼發生變化。
(九)税務登記其他內容發生變化如開户行信息。
這類公司在辦理這類税務變更時,應積極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根據這類單位的企業規模和企業經營範圍進行辦理,保護這類公司在市場的合法權益。我國的税務機關和工商部門對這類事件進行審理,監督公司的社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