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序是:1、訂立公司章程;2、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要進行報批,獲得批准文件;4、股東在約定的期限內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5、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6、登記發照。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