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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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有具體的規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