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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證去掉名字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欄目: 房產證 / 發佈於: / 人氣:1.67W

一、離案婚房產證去掉名字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離婚房產證去掉名字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如果您是協議離婚,一旦遇到離婚房產證去掉名字對方不配捨得情況,房屋過户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户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 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户了。 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户。

如果雙方是通過法院判決離婚或是調解離婚,離婚後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就是要求對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的執行,一般不會存在問題。因為無論法院出具的是離婚判決書還是調解書都有強制約束力或者説具有強制執行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判決書還是調解書上載明的義務。另一方都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離婚後怎樣去掉配偶在房產證上的名字?

這個需要雙方協商,約定協議進行公證,然後到房管部門進行過户手續的辦理。可以雙方憑身份證,户口本,離··婚證書,經過公證的離異協議(上面註明住房分割細則,住房歸誰),以及住房房產證,契税證,土地證。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户,重新辦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

律師表示,房產證去名字也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税,從1%——3%不等。 共分四種情況: 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3%; 購買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萬元的普通住宅為例,有父母和子女3個人名字,現去掉子女名字,根據情況不同,需要繳納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1.8萬元。

綜上所述,離婚房產證去掉名字對方不配舍的話需要看夫妻雙方的離婚方式,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可以進行雙方協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如果本來就是向法院訴訟離婚的,財產劃分已經明確下來了的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Tags:房產證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