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新民訴證人出庭作證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53W
新民訴證人出庭作證
民訴中哪些證人不能出庭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但具備法定情形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證人出庭作證是原則,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現實中是不出庭為原則,出庭為例外。有書面證詞是可以的。但一方要求對方證人出庭時(附條件)對方證人不出庭的話,證言不能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