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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1條解釋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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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1條解釋説明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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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1條在刑法第幾頁?

內容如下: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長揣拜廢之肚瓣莎抱極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追問:我只要知道在刑法中第幾頁.回答:我跟你説哪一頁也沒有用,因為你我用的未必是同一本書追問:《刑法》第21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法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具體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