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作為公租房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1年的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 。
1、配偶、未成年女子:申請輪候公租房時,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1年的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 。
2、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請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間不得重複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優惠。
3、男女朋友、兄弟姐妹、朋友:不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4、申請人配偶是現役軍人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輪候,申請時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軍官證或士兵證等。 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户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户籍。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學而將户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