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諮詢:
諮詢每件200-500元。律師一旦接受正式委託,諮詢費可折抵相應律師代理費。
2、代理人身損害賠償、醫療糾紛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標的額的2%-5%收取。國內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3、代理二審案件:
(1)未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的1/2收取;
(3)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標準的1/2收取。
4、代理申訴案件:
(1)簽訂聘請律師服務合同時,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費;
(2)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時,再按照一審相應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5、律師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6、代寫法律文書:
每件500元—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