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訴訟過程中,舉證是一個關鍵的程序。針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當事人需要提供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幾種:
1、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事業法人、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後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的資料。
2、 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證明房屋產權的證據;
(2)租賃許可證及租賃登記證明;
(3)證明轉租合法性的證據;
(4)房屋租賃合同。
綜上所述,在房屋租賃市場,買賣雙方圍繞租金支付、違約責任等發生糾紛的,應該先協商解決或者申請調解仲裁。如果走訴訟程序,這種案件是民事案件,走簡易程序的話,可以在三個月內結案。而案情複雜的,法院也會在六個月內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