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網籤合同、税務申報表等;
2、身份證明資料,包括身份證、户口本、婚姻證明材料等;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如原來的房地產證明;
4、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委託拍賣合同及拍賣成交確認書等轉移文書,涉外的需要公證;
5、涉及限購令規定需提交的材料,如無房證明等;
6、在具體業務處理過程中需補充證明有關情況的材料。
具體所需資料,請參見當地房產登記部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