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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樣規定 | 借條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41W
借條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法律怎樣規定
借條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法律怎樣規定
的有效期有多久: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按照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屆至註明的還款日期仍不履行債務,則可以以此作為臨界點,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即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沒有履行期限的借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説,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借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借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係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借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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