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女方需要給撫養費嗎?
您好。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女方可能是不想要孩子撫養權的,若夫妻雙方是準備協議離婚,那麼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撫養費由男方全部承擔,這是法律所允許的。若夫妻雙方是準備訴訟離婚,只要男方願意,且男方也有撫養能力,也是可以請求將撫養權判給男方,撫養費全部由男方承擔的。但以上兩種情況,若以後男方經濟條件變差,或者孩子的撫養費用增加,男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要求你給付撫養費的,前提是女方有經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