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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墊付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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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墊付多少錢?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墊付
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情形有(一)交通事故發生後,尚未確定責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傷者急需治療的,其費用由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預付,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時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當事人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押交通事故車輛,作為治療費用的抵押。

(二)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車責任法定保險的行政區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當地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醫療費、喪葬費。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門在地區一級報刊上刊登尋人啟事,登報10日後仍無人認領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處理屍體,其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四)如無人預付費用,醫療單位仍應當及時搶救治療交通事故的傷者,並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另外,殯葬服務單位和有停屍條件的醫療單位,對公安機關決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屍體,也應當接受代存。公安機關應該協助上述單位代收回搶救治療費用和屍體存放費用。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屍體,經檢驗、鑑定後,認為無保留必要的,應當向死者親屬送交《屍體處理通知書》。死者親屬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屍體,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