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名稱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原件);
5、承諾書(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名稱變更核准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