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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麼條件可以更改本人名字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6W
符合什麼條件可以更改本人名字
符合什麼條件可以更改本人名字
1·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
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10週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