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作為我國的法定貨幣,拒收人民幣是一種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的規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在線下社會,移動支付的越發便利,導致好多人已經開始不使用紙幣,並且有的商家還拒收紙幣嫌其麻煩,這類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