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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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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些什麼
物權的原始取得方法有些什麼
一、物權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如下方式:
1、勞動生產。
2、公法方式包括徵用、沒收、罰款、罰金等。
3、先佔、拾得、發現、添附、時效取得、善意取得。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