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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 車禍委託書怎麼寫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59W
車禍委託書怎麼寫,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車禍委託書怎麼寫,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車禍處理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現委託在我與車禍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如下:
1、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2、被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委託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範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