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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從逮捕到判刑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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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從逮捕到判刑要多長時間?
一般刑事案件被逮捕判幾年?從逮捕到判刑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一個案件從嫌疑人被刑拘到被審判大致要經歷4個月或4個半月的時間,這只是一個平均時間,到每一個案件時則要看這個案件的複雜程度、證據是否充分、被告人是否認罪、人數是否眾多等因素,具體如下:

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一般為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案件可延長至37天。

逮捕後的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月,案件比較複雜可再延長一個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可申請再延長二個月,如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還可再延長二個月。

審查起訴(檢察院)階段:嫌疑人被羈押的,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辦案期為1個月,案件比較複雜的為1個半月。但如出現補充偵查情況的補充偵查期為一個月,補充偵查的次數最多為2次,每次補充偵查後辦案期限重新計算。

審判階段:一審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複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審理期為20天。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複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