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通行費能抵税嗎
可以。
一、納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
公路通行費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額抵扣進項税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税人支付的
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税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税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税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税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税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二、納税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税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税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