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去公證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24W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去公證嗎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去公證
1、公證不是婚內財產協議的生效要件,即可以無需進行公證。婚內協議應擔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合意即為生效,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2、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不明確的視為無約定。
4、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如果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否則仍以共同財產清償。
5、如果夫妻之間有贈與房產的協議,如果進行了公證,該協議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