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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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公司不能辭退員工
以下就是什麼情況下公司不能辭退員工的相關回答。單位辭退員工,也就是單位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是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特殊情況下的權益不受侵害。在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下勞動合同到期的,應延續勞動合同到醫療期滿或女職工“三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