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誌,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種職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立案。其作用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揭露和懲罰犯罪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準確評價社會治安形勢和進行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被人誣陷可以去哪些地方報案
誣告陷害罪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按照刑訴法來看,公檢法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人自首,都應當接受。也就是無論是否在其職能管轄範圍內都必須接受,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絕,會幫你移送主管機關處理的。按照一般情況來看,由公安機關來受理。如果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後認定,不進行立案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你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