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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者和被教唆者成立共同犯罪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9.55K
教唆者和被教唆者成立共同犯罪嗎
教唆者和被教唆者成立共同犯罪
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如果被教唆的人事先已有犯意,教唆人的教唆只是加強決意,那麼教唆人只能構成幫助犯,成立共同犯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對所犯的罪並不知情,那麼教唆人只能構成間接實行犯,按實行犯論處,被教唆的對象視為“工具”,不構成犯罪,故此處由於缺乏意思聯絡,不成立共同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