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多久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對於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治療情況申請工傷傷殘鑑定, 如果傷情穩定,治療已終結的,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申請工傷鑑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但在申 請傷殘鑑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 傷的,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申請工傷的傷殘鑑定時,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及複印件 ;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
3、身份證及複印件等身份證明資料 ;
4、兩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如醫院首次診斷的病歷等相關資料。
在進行傷殘鑑定時,一般需要按以下流程進行:
1、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在傷情穩定或醫療終結後,可攜帶相關申請資料,至設區的 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資料應含《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 印件、傷殘職工身份證明資料、就醫病歷等一切相關資料。
2、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後,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若材料不全,會在 5個工 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