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行動指導
1.可以蒐集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
2.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