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打官司,首先進行醫療損害的司法鑑定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醫療糾紛鑑定應該注意的事?
1、 當事人應當儘早封存病歷及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
2、 申請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3、 要求醫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複印件;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複印件。
4、 患者如果死亡,應該同意醫院方的屍體解剖意見。
5、 保存好所有門診、急診病歷檔案及有關資料。(因為誰導致醫療糾紛鑑定不能進行,誰就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