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指長期股權投資,包括:
一、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
二、企業持有的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
三、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
四、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