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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 借款幾年過了訴訟時效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54W
借款幾年過了訴訟時效,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借款幾年過了訴訟時效,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如果沒有約定確切還款期限的,則從債權人主張還款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借款時打的是借條,債權人一直沒有要求還款的,則從借款出借日起二十年後債權不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